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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感营销:“性价比”不如“乐价比”  

2011-11-17 09:28:24|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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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感营销:“性价比”不如“乐价比” - 风青杨 - 风青杨品牌营销

 

 

“钱不是万能的,因为它买不到快乐和幸福。”这句名言时刻提醒我们不要把对幸福快乐的追求,全都寄托在金钱上。如果拥有了很多,剩下的也唾手可得,人生还会有什么愿望呢?没有等待,没有梦想,也用不着在两套房子之间犹豫,全部买下来就是了,然后放在一边懒得再看。这其实才真正的令人绝望,当你睡在一间用钱铺成的房子里,屋子里除了钱什么都没有的时候,钱又有什么意义,甚至你看到它就烦。

 

为什么生活在富裕国家的人们对生活的满意度,却并不比生活在发展中国家的人高呢?因为,与花钱买下的东西相比,花钱买东西的经历更让人快乐,因为经历是不可比较的。日常生活中,对于一件商品,时下人们很在意的是它的“性价比”,就是商品的品牌和性能与金钱之间的比率。心理学家研究发现,一件商品,能够为我们的内心换来多少和多久的满足感和快乐,更是衡量商品价值的关键,这就是“乐价比”。“乐价比”正当道!

 

“性价比”为何不如“乐价比”?

 

一个退休厅官,一个退休工人,这两人一般来说,应是前者生活富足,活得快乐吧。而正好恰恰相反。作为社会人的前厅官总沉浸于以前的辉煌,当年的显赫,常常愁云密布,好生郁闷,处在虽看得破却放不下的状态。而退休工人却是跳跳交际舞,管管小外孙,吃杯热老酒,炒个渣渣股,活得自在快活。生活中我们发现有年一千万进账的人儿,还不及一两万收入的人来得高兴。有大房子住有高档车子开的,还不及安步当车蜗居一隅的人心态平和。这让我感到,有的人财富多了,“性价比”高了,但是却少了生活中极重要的元素,那就是“乐价比”。

 

“乐价比”,源于CCTV财经频道的《分秒必争》栏目的理念。“乐价比其实是一种生活态度。比如有的东西在别人眼里也许性价比很高,但是它是不是能够给你带来真正的快乐,还真得思考一下。生活压力大,许多人的幸福指数越来越低。其实不是我们的幸福感在降低,而是因为我们追求幸福的标准越来越高。

 

若把这个标准降低,你会发现生活其实挺快乐。一个人对自己生活的满意程度,并不取决于他挣到的钱的绝对值,而是和朋友同事等身边人相比,他挣的是多还是少。也就是说,即使某人年薪过百万,可如果身边的朋友,随便哪位进账都比他多出几倍,那么,这位仁兄也是不大可能开心的。我们得到某样东西时,我们很容易将它和其他类似的东西进行比较。就像一个人得到了礼物,本应该高兴,可一旦他知道还有其他更好的东西时,心里就不乐意了。 

 

当大多数人在用钱计算生活的时候,乐价比倡导人们回归自己的心灵,尝试用快乐来衡量身边的每一件事物,让你在心理上物超所值乐价比衡量了一件商品能够为内心换来多少和多久的满足感。比如一杯白开水,平时我们还不爱喝,它哪有茶或饮料好喝呢?但对于沙漠中的旅人而言,这杯水足以救一条命,它的乐价比就非常高。

 

乐价比:让消费者甘愿花钱买罪受

 

在这个人人遇事都要衡量性价比、计较付出与收获的年代,也许已经很少有人能理解某些“花钱买罪受”的行为放着柔软的床铺不睡,偏要去野地宿营,地不平还有可能硌腰,放着温暖的房间不呆,偏要去山顶任凭寒风刺骨;放着平坦的公路不走,偏要把车开到沙地中去豁车,回来更换一堆零件……户外运动者会告诉你,他们就是这样以苦为乐,用身体的艰辛换来内心的宁静。 

 

大量消费行为研究表明,人是奇怪的喜欢“自虐”的动物,他们经常干“花钱买罪受”的事情,并乐此不疲。要不然,为什么明知在耳朵上打洞已经满足不了人们的心理需求,有些人还要在舌头上把打洞事业进行到底,根本不管自己将来吃饭是不是方便?为什么,明知道恐怖电影很吓人,会给心脏带来不能承受之“惊”,却仍义无反顾地去电影院观看之;为什么,冬天的天气本来就冷得让人难受了,还有人专门耗费巨资跑去冰造旅馆睡冰床,即便他们知道睡冰床并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

 

消费品所传达的概念远比物体本身重要,它是彰显个人信仰、态度、社会经济地位的名片,这也就是概念消费。普通消费品尽管也能满足人的基本需求,但是它所传达的概念却为普罗大众共有,彰显不出消费者的独特性。因此,消费者势必另辟蹊径,寻找一些能标示自己独特性的消费方式。“自虐”式消费虽然会对消费者的身体产生消极影响,但是却能给消费者带来概念层次上的享受。以看恐怖电影为例。研究表明,自愿观看恐怖电影的人在观看过程中,虽然仍会感觉恐怖,但是却能体验到一种独特的快乐感觉。这是因为,看恐怖电影是一件小众范围的事情,它表示“我跟大多数人不一样。”、“我比大多数人勇敢。”由此,消极的身体体验却带来了积极的概念体验。

 

乐价比:花钱买的是体验

 

某大学曾做过一项实验,让154名平均年龄在25岁的受试参加了这项研究。请受试者写下一段最近花钱买体验的经历,如外出就餐、听音乐会、旅行等;或是写下一段最近的购买物品经历,无论哪一种消费类型,他们花钱的初衷都是为了让自己开心。然后请他们报告消费后的心理感受。结果发现,花钱买体验的受试者对所花的钱表示更满意和高兴,并认为这是对金钱的恰当使用。而且,无论收入与支出多寡,花钱买体验的快乐,远远大于花钱购物的快感,并且持久不衰。最让人惊讶的是,不仅花钱者感到快乐,其身边的家人或朋友也深受感染、快乐指数大力攀升。也就是说,花钱买体验,比花钱买物品,更能让我们买到快乐。

 

体验型消费之所以能带来浓厚的幸福感,可能在于,一项体验或是活动,我们往往是和亲友共同参与(例如:旅游、聚餐等等),因此会让我们彼此的心理连结更加亲密,满足我们的“社会亲近”心理需求。同时,体验型消费(例如:旅游、看电影、到偏远地方当义工等等),会让人感到自己充满活力。物质型消费(例如:买房买车、买奢侈品等等),却不会带来这样的感受。因为随着物品的消耗,或是我们心理的日渐适应,短暂的快乐也就消散殆尽。但购买体验的经历,却能长久存储在我们的记忆之中。

 

乐价比:让人更有幸福感

 

有这么一对恋人,从20来岁起就开始为下辈子的生活操心。当他们的同龄人在建立小家庭,安享天伦之乐时,他俩却一个念头地买房置地,积累钱财。等他们感到可以安心成家时,女方已经39岁,这些年来一直在访医求道,却也没能怀上一个孩子。人生的追求有时候是盲目的,所以当你确信某事某物能使你的生活更为充实时,不论它是一次旅行,是一个孩子,或是别的什么,你就应尽力去得到它。大多时候,我们花太多的时间去计算这件事值不值得,反复算“性价比”,但要知道,有的东西失去了就再难以得到。某种意义上,金钱是第二位的。只要有眼光,看准了那些能使你幸福的东西,就应不惜金钱去得到它。

 

有时候,不要在乎我们花出的钱中别人赚走了多少利润,也不要责备自己过于放纵自己的欲望。很多时候,快乐不会自己来访,它需要我们找上门去。钱是一把好钥匙。钱是什么?只有用它换取了某样东西的时候,它才真实存在并给我们带来快感,否则它只能制造纠纷和困扰。小时候,钱是放在存钱罐里的,只有砸碎它才能得到一个布娃娃;上中学时,钱是父母吝啬的皮夹,只有拼命纠缠才能得到一双NIKE,好在同学面前炫耀;再长大一些,钱是我们婚礼的宴会;到了四十岁,就变成了昂贵的护肤品。

 

人的欲望是一匹总也找不到驿站的野马,知足常乐,自得其乐,才是安身立命的栖息地,是一种含量高的“乐价比”。帮助别人,自己欣慰,又是一种更高层次的“乐价比”,应该说快乐是一种能力,是一种智慧。“乐价比”的观点和实践告诉人,其实不是现代人的幸福感在降低,而是因为他们追求幸福的标准在不断地加高横杆,挡住了人们逍遥快乐的跳跃。把这个标准降低以后,“放下即实地”,你就会发现河有两岸,币有两面,生活其实有挺快乐的一面。(文/风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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